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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窗体设计中的“记录选定器”选没了,怎么再调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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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华彩
时间:
2005-11-9 23:53
标题:
窗体设计中的“记录选定器”选没了,怎么再调出来呢?
选没了之后,窗体左边那个带个箭头的小条就不显示了,怎么能让他重复显示呢?
作者:
海狸先生
时间:
2005-11-10 00:08
在窗体属性中恢复
作者:
华彩
时间:
2005-11-10 06:06
请版主说得再详细一些,没找到啊,在窗体上单击右键选属性弹出的菜单和那个不一样啊。
作者:
zyp
时间:
2005-11-10 07:15
以下是引用
华彩
在2005-11-9 22:06:00的发言:
请版主说得再详细一些,没找到啊,在窗体上单击右键选属性弹出的菜单和那个不一样啊。
双击水平标尺左边的小方块调出窗体属性,格式》记录选择器,设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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