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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什么奉献给我的恋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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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1-28 16:4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被香港艳星包租 供千万富婆消遣--知名舞男之死

2002-11-27 14:05:00     金羊网

  日前,广东东莞市厚街镇发生一起割腕自杀事件。

  死者生前是南方一位知名的“舞男”,现场留下的12封遗书、大量的日记和发给网友的电子邮件,记录了他被香港艳星“包租”、供千万富婆“消遣”、为无数女人“献身”的恶梦般的“生存探索”———
千万富婆,我虽是玩具但不交易爱情

  在欢场“做事”,我们舞男的行规里有一条不成文的游戏规则,那就是不允许弄假成真,因为我们不配拥有感情。

  应该说,遇上芬这样的人是所有舞男梦寐以求的事。芬是那种事业有成而内心空虚的富婆。芬的丈夫在外面包有“二奶”,极少回家。她和丈夫有着独立的产业,因此不怕老公抛弃。

  芬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出手阔绰,第一晚陪她就给我开出五万元的支票,惹得兄弟们个个眼红。

  不仅如此,芬对我也十分信任,经常将她的“宝马”借给我独自兜风。当她知道我的经历和目前的窘境后,毫不犹豫地借给我十万元,让我重振旗鼓挽救自己的广告公司。芬还说:“如果你愿意到我的公司帮忙,我的广告策划部的经理位置时刻为你留着”。终于有一天,芬依偎在我怀里,说出了她最想说而我最怕听的一句话:“雄,做我的老公好吗?如果你觉得太委屈,就不要做舞男了,帮你发展事业,我们就做对真心相爱的情人吧。”

  我对芬说:“给我一点考虑时间,无论如何我会给你一个明确的答复。”

  大约一周后,我主动找上门,在芬布置得温馨浪漫的豪华别墅的卧室里,和她进行了一次长谈。我庆幸当时没有被表象冲昏头,推心置腹地告诉芬:我既不答应做她老公,也不同意被她包养做“金丝猴”。原因不仅是年龄的代沟无法逾越,更因为我们是两类人,我可以出卖自尊,作为玩具逗她开心,这是她付出后应该得到的回报。但我不会出卖爱情,爱情不允许交易。

  遭遇初恋,猥亵真爱时我无地自容

  做舞男后,我很清楚自己的处境和身份,本能地排斥爱情。平常人挂在嘴上的爱情对我是一种遥不可及的奢侈品,我无权享受它。然而,青的出现彻底粉碎了我过去的一切誓言,坠入爱河是我一生中犯下的永远不可饶恕的罪过。

  青在一家星级酒店服务台工作,身段娇美,披着一头飘逸长发,清纯脱俗。一有时间,我就找各种借口去她的酒店或者打电话厚着脸皮找她聊天,用小恩小惠贿赂她的同事,从她们嘴里旁敲侧击打探有关青的所有信息。我甚至采用不光彩的手段侦察出她的生日。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绞尽脑汁终于俘获了她的芳心。

  那段日子是我最快乐最幸福的时光,但同时也是我戴着面具过着双重人格的扭曲的日子。我一面贪婪地享受着真爱照射出的阳光温暖,一面继续在幽暗的舞厅与形形色色的女人聊天、调情。过去我曾计划干三年舞男积聚资本,然后重返商海东山再起。拥有青后我决定提前“下岗”,等干满一年后便“金盆洗手”,与青过最平凡的居家生活,共同营造事业与爱巢。

  青对我的“职业”一直蒙在鼓里,女人一旦动了真情就全身心地投入。她把处女身和梦想都毫不保留地给了我。我们的恋情公开后遭到她父母的反对。青又是长途电话又是一封接一封地给家里写信,以此证明自己的眼光和选择不会错。

  一天晚上,我和一个白领丽人正在“亲密接触”,包厢的门被打开了:青奇迹般地出现在门口!事后我才知道,那晚青主动去出租屋找我,途中遇见我一副慌慌张张赶路的样子,便好奇地跟来,在舞厅却里看到了她做梦也想不到的画面。

  当天夜里,青直奔医院,打掉了我们的孩子。从此青变成了另一个人,精神恍惚,抽烟喝酒,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青用自虐的方式来抗议心上人的背叛。我没有向她作任何解释,所有的解释都苍白无力。2001年9月7日,我带着一颗破碎的心,满含眼泪,背上行囊匆匆逃离了那让我留恋又厌恶的南国名城。

  挣脱欲海,谁能抚平我心灵深处的伤痕

  回想起做舞男的那十一个月的灰暗日子,每月我都有二十多天在陪舞、陪聊和“感情陪护”。我也说不清陪过多女人,从十七、八岁到五六十岁的;从白领丽人到演员、富婆、明星、离异的单身女人,甚至还陪过孤独寂寞的“二奶”。我早已麻木了,每当想起和那些年龄可以给我做妈的女人的风花雪月,我就恶心想吐。近一年的60多万元的“小费”不仅吞噬了我的尊严人格,也使我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那时为了让每一位客人尽兴,多数的时候我都靠注射激素和增加药物来硬撑,直到现在我成了外强中干的功能性阳痿男人。这些我还能够忍受,最大的折磨是我愧对一生爱过的惟一的恋人青,每当回忆起青的音容笑貌,就像一根浸蘸盐水的鞭子,无时无刻不在抽打着我的灵魂。

  为了赎罪,晚上我经常躲在一家小网吧里,在网上以“舞男情”、“狂人狼”、“游子”等网名发帖子,向世人解剖我那丑陋的灵魂。



  天意弄人,2001年11月20日,我在常上的一个网页,意外地看到一个署名“无悔的选择”网友发表的一个帖子。读着读着,我的眼泪不知不觉哗哗地流了出来。是她,一定是她——青,她在千百遍地哭泣呼唤着我的名字:“雄,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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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2-11-28 17:43:00 | 只看该作者
既已過去何必回首,逃避只令自己遺憾終生!!
那個男人太懦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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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2-11-28 18:03:00 | 只看该作者
假若他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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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1-28 18:29:00 | 只看该作者

如是你的話................

以下是引用HG在2002-11-28 10:02:32的发言:
假若他是我.......


在網上遇到她時就該回去找她,如那錢你覺得重要就一起帶回去和她共度餘生,就不要想干大事賺大錢了,因為她為你付出太多了(和家人鬧翻,打掉小孩,是女人一生最大的打擊).
如那錢認為是出賣你的尊嚴的話,就捐給有需的人,回去和她由零開始吧!
5#
发表于 2002-11-28 21:39:00 | 只看该作者
真的有舞男吗
6#
发表于 2002-11-28 21:46:00 | 只看该作者
当然,在经济发达的地方,物质极度丰富!精神极度空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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