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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婚姻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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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3-1-22 00:47: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婚姻是一双鞋。先有了脚,然后才有了鞋,幼小的时候光着脚在地上走,感受
沙的温热,草的润凉,那种无拘无束的洒脱与快乐,一生中会将我们从梦中反复唤
醒。
  走的路远了,便有了跋涉的痛苦。在炎热的沙漠被炙得像驼鸟一般奔跑,在深
陷的沼泽被水蛭蜇出肿痛……
  人生是一条无涯的路,于是人们创造了鞋。
  穿鞋是为了赶路,但路上的千难万险,有时尚不如鞋中的一粒砂石令人感到难
言的苦痛。鞋,就成了文明人类祖祖辈辈流传的话题。
  鞋可由各式各样的原料制成。最简陋的是一片新鲜的芭蕉叶,最昂贵的是仙女
留给灰姑娘的那只水晶鞋。
  不论什么鞋,最重要的是合脚;不论什么样的姻缘,最美妙的是和谐。
  切莫只贪图鞋的华贵,而委屈了自己的脚。别人看到的是鞋,自己感受到的是
脚。脚比鞋重要,这是一条真理,许许多多的人却常常忘记。
  我做过许多年医生,常给年轻的女孩子包脚,锋利的鞋帮将她们的脚踝砍得鲜
血淋淋。粘上雪白的纱布,套好光洁的丝袜,她们袅袅地走了。但我知道,当翩翩
起舞之时,也许会有人冷不防地抽搐嘴角:那是因为她的鞋。
  看到过祖母的鞋,没有看到过祖母的脚。她从不让我们看她的脚,好像那是一
件秽物。脚驮着我们站立行走。脚是无辜的,脚是功臣。丑恶的是那鞋,那是一副
刑具,一套铸造畸形残害天性的模型。
  每当我看到包办而蒙昧的婚姻,就想到祖母的三寸金莲。
  幼时我有一双美丽的红皮鞋,但鞋窝里潜伏着一只夹脚趾的虫。每当我不愿穿
红皮鞋时,大人们总把手伸进去胡乱一探,然后说:“多么好的鞋,快穿上吧!”
为了不穿这双鞋,我进行了一个孩子所能爆发的最激烈的反抗。我始终不明白:一
双鞋好不好,为什么不是穿鞋的人具有最后决定权?!?
  旁的人不要说三道四,假如你没有经历过那种婚姻。
  滑冰要穿冰鞋,雪地要着雪靴,下雨要有雨鞋,旅游要有旅游鞋。大千世界,
有无数种可供我们挑选的鞋,脚却只有一双。朋友,你可要慎重!
  少时参加运动会,临赛的前一天,老师突然给我提来一双桔红色的带钉跑鞋,
祝愿我在田径比赛中如虎添翼。我褪下平日训练的白网球鞋,穿上像桔皮一样柔软
的跑鞋,心中的自信突然溜掉了。鞋钉将跑道锲出一溜齿痕,我觉得自己的脚被人
换成了蹄子。我说我不穿跑鞋,所有的人都说我太傻。发令枪响了,我穿着跑鞋跑
完全程。当我习惯性地挺起前胸去撞冲刺线的时候,那根线早已像授带似的悬挂在
别人的胸前。
  桔红色的跑鞋无罪,该负责任的是那些劝说我的人。世上有很多很好的鞋,但
要看适不适合你的脚。在这里,所有的经验之谈都无济于事,你只需在半夜时分,
倾听你脚的感觉。
  看到好位赤着脚参加世界田径大赛的南非女子的风采,我报以会心一笑:没有
鞋也一样能破世界纪录!脚会长,鞋却不变,于是鞋与脚,就成为一对永恒的矛盾。
鞋与脚的力量,究竟谁的更大些?我想是脚。只见有磨穿了的鞋,没有磨薄了的脚。
鞋要束缚脚的时候,脚趾就把鞋面挑开一个洞,到外面去凉快。
  脚终有不长的时候,那就是我们开始成熟的年龄。认真地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
鞋吧!一只脚是男人,一只脚是女人,鞋把他们联结为相似而又绝不相同的一双。
从此,世人在人生的旅途上,看到的就不再是脚印,而是鞋印了。
  削足适履是一种愚人的残酷,郑人买履是一种智者的迂腐;步履维艰时,鞋与
脚要精诚团结;平步青云时切不要将鞋儿抛弃……
  当然,脚比鞋贵重。当鞋确实伤害了脚,我们不妨赤脚赶路!
                                      ———毕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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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03-1-30 06:51:00 | 只看该作者
很多事我认为都是人为的,只要你尽力了,也就无怨无悔了。
6#
发表于 2003-1-22 16:52: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cattjiu在2003-1-21 17:16:02的发言:
没有十全十美的婚姻鞋。


道理誰都懂,可世上又有多少東西十全十美的呢?有些事情沒試過還是一個很大的"X"之數,可人生又有多少東西可以給你重來一次呢?[em16]
5#
发表于 2003-1-22 06:11:00 | 只看该作者
将婚姻比喻成鞋子,真是经典。这篇文章写得不错。楼上的这只“脚”看来是善解“鞋”意的了[em10]
4#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 06:03: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Trynew在2003-1-21 21:50:41的发言:
我也知道你为什么叫默然了,就是穿鞋的不怕光脚的!

那是因为我一直有鞋穿,而且我很擅长应付“小脚鞋”,所以练就了“能伸能曲”的硬本领,自然也就不怕光脚了。:)[em13]
3#
发表于 2003-1-22 05:51:00 | 只看该作者
我也知道你为什么叫默然了,就是穿鞋的不怕光脚的!
2#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 01:33:00 | 只看该作者
是的。可它合不合适你你自己总该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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