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Access中国

Office中国论坛/Access中国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4785|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Infopath向 Microsoft SQL Server 数据库提交表单数据(转载)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10-4 14:04: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概述当您设计基于 Microsoft SQL Server 数据库的表单模板时,如果符合以下条件,“数据连接向导”就会启用一个到该数据库的提交数据连接:
  • 必须通过使用 Microsoft Office InfoPath 来填写基于此表单模板的表单。如果要通过使用 Web 浏览器来填写该表单,该表单就无法直接向数据库提交数据。要配置兼容浏览器的表单模板来向数据库提交数据,请使用向配合该数据库工作的 Web 服务提交数据的数据连接。
  • 主数据连接中使用的主数据库表包含主键、唯一约束或唯一索引。
  • 与此主数据连接一起使用的任何其他数据库表都有一个到主数据库表的简单关系。
如果数据库符合这些要求,InfoPath 就会启用提交数据连接,并在表单上的“常用”工具栏上添加“提交”按钮,在“文件”菜单上添加“提交”命令。
当您设计基于数据库的表单模板时,可以在向导中选择禁用提交数据连接。如果您在向导中禁用提交数据连接,而以后又需要使用此提交数据连接,可以通过修改主数据连接来启用提交数据连接。本文介绍了如何启用该提交数据连接。
注释 您只能在与数据库的主数据连接中有提交数据连接。您不能给表单模板添加作为到数据库的辅助数据连接的提交数据连接。如果您想将与某个数据的提交数据连接用作辅助数据连接,请使用配合该数据库工作的 Web 服务,然后将提交数据连接添加到该 Web 服务。
在您启用该提交数据连接后,您也可以通过以下方法为表单模板自定义提交选项:
  • 更改“常用”工具栏的“提交”按钮上和“文件”菜单中的 “提交”命令上显示的文本。
  • 更改“常用”工具栏的“提交”按钮上和“文件”菜单中的“提交”命令所对应的键盘快捷键。
  • 创建在用户提交其表单时向他们显示的自定义消息。
  • 指定在提交表单之后是要让该表单保持打开状态、关闭该表单,还是要打开另一空白表单。
步骤 1:启用提交数据连接
  • “工具”菜单上,单击“数据连接”
  • “数据连接”对话框中,单击主数据连接,然后单击“修改”
  • 在“数据连接向导”中,单击“下一步”
  • 在向导的下一页上,选中“为该连接启用提交”复选框,然后单击“完成”
步骤 2:配置提交选项在启用提交数据连接后,InfoPath 会将“提交”按钮添加到“常用”工具栏中,将“提交”命令添加到“文件”菜单中。InfoPath 还会将基于此表单模板的表单配置为,在用户提交完成的表单之后向用户显示一条消息。该消息将说明表单是否已成功提交。默认情况下,InfoPath 在用户提交表单之后会让表单保持打开状态。要更改“提交”按钮上显示的文本,以及用户提交其表单之后所发生的行为,请执行下列操作:
  • “工具”菜单上,单击“提交选项”
  • 要更改用户填写表单时显示在“常用”工具栏上的“提交”按钮的名称和显示在“文件”菜单上的“提交”命令的名称,请在“提交选项”对话框的“标题”框中键入新名称。 提示 如果您要将键盘快捷方式指定给该按钮和命令,请在要用作键盘快捷方式的字符前键入“与”符号 (&)。例如,要指定 B 作为“提交”按钮和命令的键盘快捷方式,请键入 Su&bmit
  • 如果您不希望用户在填写表单时使用“常用”工具栏上的“提交”命令或“提交”按钮,请清除“显示提交菜单项和提交菜单栏按钮”复选框。
  • 默认情况下,当用户提交表单后,InfoPath 使表单处于打开状态并且显示消息以指示表单是否成功提交。要更改此默认行为,请单击“高级”,然后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 要在用户提交完成的表单后关闭表单或创建新的空白表单,请在“提交后”列表中单击所需的选项。
    • 要创建自定义消息以指示表单是否成功提交,请选中“使用自定义消息”复选框,然后在“成功时”“失败时”框中键入您的消息。 提示 使用“失败时”框中的消息告诉用户在无法提交表单时执行的操作。例如,您可以建议用户保存表单并与某人联系以获得进一步说明。
    • 如果您不希望在用户提交表单后显示消息,请清除“显示成功和失败消息”复选框。
转载自:http://www.officelesson.com/InfoPath/2008918/9186081.html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订阅订阅
2#
发表于 2008-10-7 00:46: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谢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站长邮箱|小黑屋|手机版|Office中国/Access中国 ( 粤ICP备10043721号-1 )  

GMT+8, 2024-11-29 23:37 , Processed in 0.073521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