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perty 对象代表由提供者定义的 ADO 对象的动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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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ADO 对象有两种类型的属性:内置属性和动态属性。

内置属性是在 ADO 中实现并立即可用于任何新对象的属性,此时使用 MyObject.Property 语法。它们不会作为 Property 对象出现在对象的 Properties 集合中,因此,虽然可以更改它们的值,但无法更改它们的特性。

动态属性由基本的数据提供者定义,并出现在相应的 ADO 对象的 Properties 集合中。例如,指定给提供者的属性可能会指示 Recordset 对象是否支持事务或更新。这些附加的属性将作为 Property 对象出现在该 Recordset 对象的 Properties 集合中。动态属性只能通过集合使用 MyObject.Properties(0) 或 MyObject.Properties("Name") 语法来引用。

两种属性都无法删除。

动态 Property 对象有四个自己的内置属性:

?Name 属性是标识属性的字符串。

 

?Type 属性是用于指定属性数据类型的整数。

 

?Value 属性是包含属性设置的变体型。

 

?Attributes 属性是指示特定于提供者的属性特征的长整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