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lick to Display Table of Contents >> 软件鉴定验收 |
3. | 软件开发 |
3.7 | 软件的鉴定验收 |
3.7.1 | 软件的鉴定验收 |
在软件开发完成后,为了确保软件是按照需求分析的要求进行开发的,保证软件产品的质量,需要对软件产品进行鉴定验收。在开发者如期交付软件后,由最终用户负责确定具体的鉴定验收日期。
3.7.2 | 验收人员 |
由最终用户聘请具有一定的分析、设计、编程和软件测试经验的验收组长和其他专业人员组成。验收组设组长一名(可设有副组长),负责整个验收的计划、组织工作。
3.7.3 | 验收具体内容 |
验收内容应该包括:合法性检查、文档检查、软件一致性检查、软件系统测试与测试结果评审等几项工作。
合法性检查检查软件开发工具是否合法、使用的函数库、控件、组件是否有合法的发布许可。
文档检查检查开发者提交的文档必须齐全,质量是否过关。需要开发者提供的文档包括:
项目实施计划;
详细技术方案;
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STP)(含数据字典);
概要设计说明书(PDD);
详细设计说明书(DDD)(含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软件测试计划(STP)(含测试用例);
软件测试报告(STR);
用户手册(SUM)(含操作、使用、维护、应急处理手册);
源程序(SCL)(不可修改的电子文档);
项目实施计划(PIP);
项目开发总结(PDS);
软件质量保证计划(SQAP);
此外,验收组可以根据需要对其它文档(如软件配置计划、项目进展报表、阶段评审报 表等)进行检查。
文档的质量根据完备性、正确性、简明性、可追踪性、自说明性、规范件等方面进行踪合评定。
验收需要对软件代码进行检查,以确保其符合规范,并检查其一致性。
3.7.4 | 软件验收测试大纲 |
在软件进行鉴定验收前,开发者需按照一定的格式编写《软件验收测试大纲》,具体的格式请见附录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