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引用”
热度 5已有 1819 次阅读2010-12-6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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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子被“过度引用”,终究有些始料不及。我想,还是写点什么吧。
搬厂后一直流言不止,总想写点什么来澄清一些东西,就有了这篇文字。
由于之前的休假计划,写好初稿后便发给了另一个版主(我是其中一个版主),告诉她如需补充,则由她进行其它方面的采访了。而休假回来后,她说没什么要补充的了,只是要求我补发一张相片。
再后来就是厂报的出版。付梓前,我们都没有见过样报,于是就有这件事。
所谓“过度引用”,顾名思义,就是引用的内容太多了。这个“度”怎么定义,可能不太好描述,有人好像定义为百分之三十以内吧。
其实,过度引用已经是屡见不鲜的事情了。多年前,郭先生就曾因过度引用庄女士的文字而被要求对簿公堂,郭先生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很是令人钦佩不已,大意是说,赔钱可以,要道歉没门!
所以,被过度引用虽说有些意外,仍不至于让我震怒。
文章上没有我的署名,我也认了,犯不着因为没有和您合著而伤和气;被过度引用,我也认了,毕竟里面一千二百多字里至少也有您的八、九十个字;而令我耿耿于怀的是,您引用了就不能注明下出处吗?虽说都是汉字,但是把它连缀成一片文章也得花那么点心思吧?
添加进去的一小段文字,说实话,我觉得有些别扭。才艺大赛和这次采访目的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只能弱化了表达力。只是,既然为了强调这次比赛,您非要加上,我也不好说什么,最起码这是您自己的文字嘛。只不过,您就不能弄清楚获奖名单之后再写上去么?
实在无话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