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Access中国

Office中国论坛/Access中国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12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5150|回复: 1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Access本身] 【Access小品】编程演义---数据库开发过程实例讲座(三)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5-11 18:29: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todaynew 于 2014-5-11 18:40 编辑

  代码是功能实现的基础,不过代码相对来说是最不重要的。这么说是相对与数据表和窗体设计来说,如果数据表的结构合理窗体设计完美,代码的实现就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而且代码怎么写,选择的方法非常的多,每个人都可以用自己有特点的代码来实现相同的功能。

  代码的编写可能最为重要的有两点:其一是要尽可能的实现代码复用,也就是用函数和子程序写通用的功能,在需要的地方调用它们;其二是每一段代码都尽可能的写得简洁并可读性强。这两点我以为的重点,实际上就一句话:代码越少越好。写出简洁的代码其实不简单,这其中也有对代码功能的归纳和提炼,而且编写代码前的数据表结构设计和窗体设计也会极大的影响代码的繁简程度。

  昨天晚上在QQ群中召开了一个对版友紫电同志的批判会,其原因就是该同志没有搞清楚数据表设计远比代码编写来的重要。说这个事情是想表明,初学者最容易犯这样的本末倒置的错误。在一个数据冗余结构紊乱的数据表基础上,一定会带来代码的臃肿和混乱。真的没有办法用代码的优化,弥补数据表设计的错误。




上一课 下一课



示例:


视图: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2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订阅订阅
2#
发表于 2014-5-11 18:37:32 | 只看该作者
版主是没搞清楚,我是做的Excel外接程序,不是access里头表和窗体混在一起的一坨屎的东西。所以即使更换数据库,换成mysql,都不会有多少问题。版主的局限性导致了偏见。至于鞋舒服不舒服,只有脚知道,望版主尊重我的作品,如果不能说出1,2,3,4,5来,还请点到为止!
3#
发表于 2014-5-11 18:41:19 | 只看该作者
表设计的重要性,我没有否定。但是一个好的框架结构,能承受任何部件的更换。我的程序,对数据库的依赖性非常低,只用作数据存储,所以,从Excel换到access,我只为提升数据加载速度。并不像各位在access里面做程序界面开发,请认识到,这里面有天然之别!
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1 18:41:44 | 只看该作者
紫电 发表于 2014-5-11 18:37
版主是没搞清楚,我是做的Excel外接程序,不是access里头表和窗体混在一起的一坨屎的东西。所以即使更换数 ...

5#
发表于 2014-5-11 18:43:05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数据库表设计就是一切,是不是一个项目部就设一个数据库小组就好了?各司其职,数据库设计只是一部分,可以分割的一部分。请对软件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如果数据表设计变了,导致整个软件推翻,我只能说,这是一个垃圾软件。
6#
发表于 2014-5-11 18:44:30 | 只看该作者
还有我的应用,远不是附件中这种需求,请不要用局限的眼光看待别人。
回答完毕!
7#
发表于 2014-5-11 18:49:09 | 只看该作者
还有一点,没有看到别人的代码,组织结构,就说别人的作品是垃圾,是一种素质低下的行为,是一种不尊重别人的行为。如果觉得自己能力无法施展,可以申请MVP,可以去挑战微软,大可不必,愤世嫉俗,做一个粪青!
8#
发表于 2014-5-11 19:03:46 | 只看该作者
话说我也不误人子弟,版主说得不是没有道理,只是需求不同,为了学数据库的童鞋不误入歧途,还是挺版主吧,我就当一回反面题材吧,我不如地狱谁入地狱
9#
发表于 2014-5-11 19:13:53 | 只看该作者

作为良好编程习惯的一部分,首先if嵌套不应该这么多,这么写,再次看的时候,得花多少时间去理清逻辑?起码把这部分要拆成几个函数或者sub,这是最起码知识!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10#
发表于 2014-5-11 19:16:19 | 只看该作者
其次,使用if end if 是一个很不好的习惯。else 呢,一旦发生了,怎么办。如果不考虑,debug的时候,将耗费大量时间。

VBA是一种入门要求比较低的语言,要求低不等于可以随意,再随意践踏别人劳动成果的同时,请认清自己的不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站长邮箱|小黑屋|手机版|Office中国/Access中国 ( 粤ICP备10043721号-1 )  

GMT+8, 2024-11-15 08:45 , Processed in 0.134239 second(s), 3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