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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非深圳籍的深圳打工人员注意了(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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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0 04:05: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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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非深户籍人士养老金“买单”?


<FONT size=2>来源:民营经济报   作者:黄世钊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若干实施规定”中的十三条让外来建设者无所适从
谁为非深户籍人士养老金“买单”?

王小姐是湖南人,大学毕业来深圳工作已经8年,参加养老保险也已经有5年了,但当她知道她即使在深圳交了15年的养老保险金,也不一定能在深圳养老时,她的第一反应是:那我参保还有什么意义?
而这正是几百万没有深圳户籍人士要面对的一个无奈的现实:不论你在深圳生活、工作多少年,也不论你为深圳的经济建设做出多大的贡献,买了多少年的养老保险,只要你没有深圳户口,只要你在退休前五年没有在深圳工作、连续买保,你就不能和深圳户籍人士一样,安心在特区养老。
迟到的提案
在进入主题之前,不得不先提到两位女士,一位叫李红光,一位是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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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3日,在深圳市四届“两会”召开前夕,一位名叫李红光的女士,花了10000多元,自费在《南方都市报》登了一个1/4版的广告,这条别开生面的广告是这样写的——“第四届深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圳市人大一次会议和四届政协会议召开在即,我收集了源于民意,反映民生及个人建议10多条,希望通过你们在“两会”期间提出,有意者请与我联系……”后面是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12条议案,其中的第二条议案就是《关于深圳建立公平社报政策的建议》。
杜萍是今年才当选的人大代表,也是一名在深圳工作、生活很多年的非深圳户籍的外来工。作为外来工的代表,她递交“人大”的唯一提案就是:《外来工非深户口养老保险议案》。

李红光在建议中提到:深圳现行社保政策对非户籍养老保险实行双重标准,这对为深圳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外来人员不公平,政府不应只是代表深圳户籍人的政府,不能口头上说外地打工者是自己的兄弟姐妹,但实际上出台的政策对外来工不公正、不公平,实行典型的户籍歧视性政策。
李红光和杜萍的提议和议案中提到的对非户籍人士实行双重标准的社保政策,就是时任深圳市市长于幼军与2002年7月24日签发的并在同年9月1日开始实行的“《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若干实施规定”,在这规定中,有这么一条:第十三条 非本市户籍员工在本市退休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应在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费。

在这条例出台的近3年时间里,一位法律界人士说,似乎很少人注意到这一条意味着什么,包括与这一条例密切相关的几百万非深户籍人士。在有关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大部分报刊把报道“《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若干实施规定”出台的重点放在第四条上:员工不得在两个以上地方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员工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的,应选择其中一地参加养老保险;未选择在本市参加养老保险的,重复参加养老保险期间在本市缴交的养老保险费,其缴费本金按原缴交比例退还企业和本人。如当时一家媒体报道的标题是这样写的:《员工不得重复参加养老保险》,报道主题一目了然。
事关数百万非深圳户籍人口权益的条款,被有意无意的忽略了,直到今年,才有李红光和人大代表杜萍提出质询和议案。
条例不公平?
在深圳,李红光是少数比较认真、深入并持续关注深圳民生问题的人,养老保险问题是她众多关注问题中的一项。她不是人大代表,也不是政协委员,她说她关注深圳这些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是因为她以前在政府部门工作过,另一个是作为一名深圳市民的责任感和良知。
“在社保问题上,正因为她是深户籍的一员,从而显得更加难能可贵。”一位社会学家如是说。
两年前,她以一深圳官方研究机构研究员的身份,参加了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由以深圳网民“我为伊狂”的网文“深圳,你被谁抛弃”引爆的朝野大讨论。她研究的重点之一是公共政策如何改善官方与民间的沟通渠道,官方如何倾听民间,公民如何表达意见,参与公共治理。
  “在这个研究之后,我开始对深圳这些事情产生兴趣,最后竟然连自己也参与进去了。” 她是从去年3月分开始关注社保问题的,为此,她买了很多有关的书籍,有国内的也有国外的,查阅了大量的资料,然后写成了“关于深圳建立公平社保政策的建议”,但她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和渠道将建议提交给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没有更好的办法下,她选择了在媒体登广告的方式,希望引起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注。
李红光认为:2002年7月24日新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若干实施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目的十分明显,那就是使为深圳做出贡献、付出青春的人,只要没有深圳户口,就不能在深圳领取养老金。按国家规定60岁退休,这就是说,非深户口的人士必须在55-60岁连续5年在深圳缴费,少一个月未缴,即丧失在深圳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资格,这对几百万外来人口是不公正的,因为现实情况是:不管有没有深圳户口,在退休前5年还能在深圳找到工作,并连续工作的人,其数量极为稀少。她说,退休前5年还可在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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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2 20:56:00 | 只看该作者
这不仅是深圳的问题,全国都有这个问题,我人在中山,但还有一笔社保在东莞,不知怎么办好??
3#
发表于 2006-9-13 04:28:00 | 只看该作者
我都发了几次了

不是这样不行就是那样不行

看看这次行不行
4#
发表于 2006-9-18 04:26:00 | 只看该作者
又问题
5#
发表于 2006-10-6 03:59:00 | 只看该作者
有得有失啊
6#
发表于 2006-10-16 02:21:00 | 只看该作者
为了凑发贴数量,只能偶尔水一下了,顺便和大家打个招呼
7#
发表于 2006-11-2 02:14:00 | 只看该作者
不是吧,哪还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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